中国工程管理网 培训服务 | PMP认证 | PgMP认证 | 回到首页 | 联系我们 | 收藏本站
免费注册会员 | 登陆
工程管理论坛
工程经理圈 工程经理博客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工程管理网 >> 工程文库 >> 项目执行 >> 成本费用 >> 正文
建筑工程施工阶段造价控制分析
作者:未知 来源:机电之家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2-2-22 20:08:33
    建设项目投资失控是我国固定投资领域普遍存在的现象。因为一个工程建设项目整体消耗的资源量大,对建设的投资数额大,资源品种涉及多,整个建设周期长,牵涉到各个方面的经济利益,造价失控对各个方面都会产生影响。

  工程建设监理投资控制是指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管理活动,力求使项目在满足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保证项目投资目标的实现,投资目标是随着建设实践不断深入而分阶段设置的,在施工阶段主要是以设计预算为依据,以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为目标控制的投资分析,在这一阶段节约投资的可能性已经很小,但浪费投资的可能性却很大,因而要对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给予足够的重视。在施工过程中仅靠控制工程款的支付是不够的,而应根据施工阶段复杂多变的特点,从经济、技术、合同、信息等方面采用控制措施。

  一、施工阶段造价的控制

  (一)建设项目施工阶段造价管理的对象与内容

  要想对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造价进行控制,首先应该了解施工阶段造价管理的对象与内容。我国现行工程造价的构成主要划分为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等几项。

  工程造价的确定是以工程量或工作量乘以单价、基价或定额求得,如建筑安装工程直接费,不管采用实物法或单价法,都是在确定了实物工程量、工作量或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数量的基础上,才能采用“量×价”求出工程造价。我国现行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主要有:

  (1)基础定额;

  (2)基础单价和预算定额;

  (3)概算定额和估算指标;

  (4)工程造价指数;

  (5)工程造价资料。

  (二)建设项目施工阶段造价相关因素分析

  1.合理确定标底和工程报价。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标底编制主要采用工料单价法和综合单价法。

  工料单价法:根据施工图纸及技术说明,按照预(概)算定额确定的分部分项工程子目,逐项计算出工程量,再套用定额单价(或单位估价表)确定直接费,然后按规定的费用定额确定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计划利润和税金,还要加上材料调价系数和适当的不可预见费,汇总后即为工程预算,也就是标底的基础。

  综合单价法:综合单价法编制标底其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应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有关文件规定的调价、利润、税金以及采用固定价格的风险金等全部费用。综合单价确定后,再与各部分项工程量相乘汇总,即可得到标底价格。

  报价是投标单位对承建招标工程所要发生的各种费用的计算。在进行投标计算时,必须首先根据招标文件复核或计算工程量。作为投标计算的必要条件,应预先确定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此外,投标计算还必须与采用的合同形式相协调。报价是投标的关键性工作。通常应在投标单位的决策人主持之下,与有关业务部门配合进行。

  2.科学确定承包合同价及有效进行合同管理。

  (1)承包合同价的科学确定。建设单位与中标人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时,应以中标价为基础确定工程承包价。工程承包价于合同成立后,不得调整,但下列情形除外:建设单位提供的实物量与工程实际不符的;因设计图纸修改引起实物量变化的:工期在12个月以上且风险费未列入工程承包价的。前两种情形只得就工程实物量差部分的费用予以调整。其中调整时的单价,第一种情形以投标时的报标价为准;第二种情形以修改的设计图纸经批准时变更,引起工程项目、数量、造价变化增加的部分,按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和规定增加造价,减少部分按工程量清单项目造价作相应减少;第三种情形以双方在合同中协定的调整办法为准。

  (2)合同的计价与有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及建设部的有关规定,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工程合同价的确定有三种:固定价格合同价、可调价格合同价和成本加酬金合同价。在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合同的签订与合同价的确定都是至关重要的,它不仅能使工程造价比较明确、清晰,还可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使得建设项目能够顺利地实施。所以,合同价格的确定与合同的管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3.严把工程竣工结算的审计关。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是竣工结算阶段的一项重要工作。经审查核定的工程竣工结算是核定建设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建设项目验收后编制竣工决算和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依据。因此,建设单位、监理公司以及审计部门等,都十分关注竣工结算

[1] [2] 下一页

文章录入:web33742    责任编辑:web33742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关于中国工程管理网 | 收藏本站 |京ICP备10012994号
    共创国际项目管理顾问旗下网站:中国研发管理网 | 项目管理者联盟 | 中国工程管理网
    VIP会员 | 培训服务 | PMP认证 | PgMP认证 | 刊物出版 | 沙龙会议 | 人才服务 | 广告投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5-2014 21CPM.COM 工程管理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605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