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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水利工程项目组织管理体系现状以及创新设计
作者:魏培培 来源:免费论文发布网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2-5-11 17:53:15

  【论文摘要】水利工程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是社会发展的基本保证。目前,我国的水利工程项目组织管理体系还存在比较多的问题。文章主要分析了我国水利工程项目组织管理体系现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水利工程项目组织管理体系如何进行创新设计。

  1.我国水利工程项目组织管理体系现状

  我国国家水利管理体制是以国务院授权水利部统一管理,国务院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管理。流域机构在流域内按照水利部的授权行使水资源管理职责。各省市下设水利厅局履行各自区域内水资源管理职责。由于水利工程的多样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管理内容也存在差异。但是其管理模式大同小异,机构设置繁杂全面,分工太细,职责交叉。另外,由于各方面原因的影响,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长期存在着体制不顺、机构臃肿、经费短缺、管理粗放等问题。长期以来,我国兴建了一大批水利工程,由于行政主体和业务主体的分离,经常出现对水资源的统一管理权、防洪安全的执法权和管理权、水政渔政的执法权和管理权等工作的错位或缺位,以及在水利工程管理机构、水费计收体制、水利工程管理或养护、收益分配等方面的诸多矛盾。在运行机制方面,习惯于商品生产和工程建设严重依赖上级的行政命令,单位职工吃“大锅饭”, 职工收入差、内部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水土资源的综合收益率低,忽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不能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内部机构设置不科学,机构臃肿,因人设事,因人设岗,造成了人员臃肿且人才比例失衡的问题。由于没有经费,长期以来,没有加入社会保障体系,单位和个人的后顾之忧非常严重。另外,大部分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内部规章制度不健全,资产、财务管理薄弱,难以做到规范化管理。大多数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创新能力差,没能依托行业和自身优势,大力开展多种经营。而水价、电价偏低,水费收取困难,未能实现良性循环。并且我国大多数的大中型水利工程修建的年代时间都已经过长,受当时技术、资金条件的限制,设计要求低、建设标准低、施工质量不高。水利工程老化失修、跨塌水毁严重、水资源损失浪费惊人、存在重大的水利工程安全隐患。鉴于以上的这些问题,我国水利工程项目组织管理体系必须要适应时代的需求,进行改革和创新设计。

  2.我国水利工程项目组织管理体系创新设计

  2.1事企分开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分类按照以下标准来进行:第一,承担防洪、排涝等水利工程管理运行维护任务的定性为事业单位,称为纯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第二,承担防洪、排涝等公益性任务,供水、水力发电等经营性功能称为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其中具备自收自支条件的,定性为企业。不具备自收自支条件的,定性为事业单位。第三,承担城市供水、水力发电等水利工程管理运行维护任务的定性为企业,称为经营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要根据《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在批准的编制总额内合理定岗。

  企业性质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要构建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负责人由企业董事会或上级机构聘任,依法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在工资方面要推行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以岗定薪,明确职责,合理拉开各类人员收入差距。事业性质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实行聘用制,按岗聘人,建立严格的目标责任制度;要撤并不合理的管理机构,严格控制人员编制。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负责人通过竞争方式选任,实行优胜劣汰。在工资方面,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同时,要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把职工收入与工作责任和绩效紧密结合起来。

  由财政全额拨款的纯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企业性质的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围绕与水利工程相关的项目进行,保证水利工程日常维修养护经费的足额到位。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要严格划分承担供水、发电及多种经营职能部门和对内部承担防洪、排涝等公益职能部门。将经营部门转制为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下属企业,实行财务独立核算。事业性质的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不得兴办与水利工程无关的多种经营项目。

  2.2人员分灶

  企业性质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由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自行筹集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和日常维修养护资金,财政不予补贴。纯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人员经费、离退休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由同级财政负担。日常维修养护经费在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岁修资金中列支。工程更新改造费用由计划部门在非经营性资金中安排。事业性质的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基本支出以及公益性部分的工程日常维修养护经费等项支出,由同级财政负担。事业性质的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经营性资产收益要纳入单位的经费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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